日前,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云南省2026年免费定向计划考生须知》,2026年云南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免费定向计划”)。
免费医学生被录取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同时发放生活补助。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由当地按协议落实服务单位。定向岗位为乡镇卫生院的,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2025年及以后入学的免费医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可报考本省范围内全科医学方向全日制临床专业硕士,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硕士学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仍须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履约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置不低于6年的服务期。违约的定向医学生,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公费师范生面向全省高中毕业生招录,优先招收生源地考生,为各地乡村学校培养小学全科、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具体为: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按6人间核算),生活补助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个月发放),3项合计培养经费9800元/人・年。在校期间不重复享受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须与生源地或定向就业地县级教育部门、培养院校共同签订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费培养资格。就读期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部门与培养院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培养经费(含生活补助,下同)。因违纪被开除学籍的,协议自动解除,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须全额退还培养经费。学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就业地县级教育部门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满6年的,可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合理流动。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须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协议约定比例缴纳违约金、滞纳金。服务期未满6年的,根据未服务年限,按协议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缴纳违约金、滞纳金。
免费定向计划录取优先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报考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户籍须在农村区域,下同),即县区定向;县区定向计划未录满的,剩余计划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生源招生,即州(市)定向;州(市)定向仍未录满的,剩余计划面向全省生源招生,即全省定向。3类定向志愿同步填报、同步投档。县区定向仅限定岗单位所在县考生填报;州(市)定向仅限定岗单位所在州(市)考生填报;全省定向全省符合条件考生均可填报。(记者 杨艳萍)





